關于征求《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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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科便函〔2015〕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單位:
根據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第二款“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由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有關要求,為做好相關貫徹落實工作,我司組織起草了《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請各省級局以書面形式,其他單位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形式,于2015年7月5日前將意見反饋我司。
聯 系 人:何英梅,曹晨光
聯系電話:010-55601638
傳 真:010-55602456
電子郵箱:kbsjyc@126.com
附件:《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征求意見稿)》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科技標準司
2015年6月4日
附件下載請點擊原文鏈接:http://www.cfda.gov.cn/WS01/CL0782/120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