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隨機選擇復檢機構進行復檢
時間:2014-12-29 09:19:00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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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規定,可以隨機選擇復檢機構進行復檢。
原修訂草案規定,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委托的食品檢驗機構的檢驗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布的復檢機構名錄中“選擇就近的復檢機構進行復檢”。有些代表、地方和協會提出,應當允許自主選擇復檢機構,不應限定為就近的復檢機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也提出,為保證復檢的公正性,應當隨機選擇復檢機構。全國人大法律委經研究,建議將上述規定中的“選擇就近的復檢機構進行復檢”修改為“隨機選擇復檢機構進行復檢”。
(記者陳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