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修訂《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 物清單》
時間:2020-01-06 21:19:00
為進一步規范養殖用藥行為,保障動物源性 食品安全,根據《獸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我部 修訂了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 清單,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食品動物 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以本清單為準,原
農業部公告第 193 號、235 號、560 號等文件中的 相關內容同時廢止。
信息來源:農業農村部 2020 年 1 月 6 日 http://www.moa.gov.cn/gk/tzgg_1/gg/202001/
t20200106_63343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