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的解讀
時間:2021-09-24 11:38:00
海關總署于2021年9月18日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252號,以下簡稱《規定》),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07年3月2日海關總署令第158號公布、2014年3月13日海關總署令第218號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2008年10月13日海關總署令第176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化驗管理辦法》同時廢止。為使行政相對人和社會各界全面了解和準確把握本次規章修訂的背景情況、主要原則和重點內容,現就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信息來源:海關總署 2021年9月24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70/302272/3899580/index.html